两办发文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文旅体人才建设成亮点

2021/2/25 10:46:0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其中,专门强调了要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而这也将为下一步以乡村文旅为代表的新业态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有利的基础和保障。

  《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加快五类人才培养

  《意见》强调,要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其中包括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培育乡村工匠,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加强乡村教师、乡村卫生健康、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乡村规划建设以及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等,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科技推广人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等。

  其中,关于乡村工匠的培养,《意见》明确提出,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在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强调,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下乡服务,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完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专业人才扶持政策,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

  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意见》强调,要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其中文件明确要求,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加强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涉农专业招生支持力度。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体,加强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团组织书记等乡村干部队伍的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模式,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育资源延伸覆盖至村和社区。支持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培养等。

  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意见》明确,制定乡村人才专项规划。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评估乡村人才供求总量和结构,细分乡村人才供求缺口,探索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在摸清乡村人才现状基础上,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明确乡村人才振兴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推动“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强化政策保障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注重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事业,带动人才回流乡村。

  多项“鼓励”措施进一步强化人才创新培养力度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作为紧随2021年中央1号文件颁发的重要政策文件,《意见》中关于人才培养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强,其中涉及人才培养的鼓励措施共计22处,涵盖了农村人才潜在范围、培养方式、吸纳渠道、队伍建设、评估体系、补贴优惠、教育提升、激励制度以及相对应的金融服务等多方面内容,力破新时代“三农”工作短板问题,精准聚焦和服务乡村振兴急需、紧缺、尖端人才培养。

  如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在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鼓励地方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农业企业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带动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录取分数线。鼓励地方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发放补贴。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农民合作社聘请农业经理人。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 

编辑:牛梦圆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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