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景区重新对外开放已有10余天。为进一步规范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秩序,九寨沟县政府、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日前发布通告,禁止沟内留宿。同时,九寨沟景区暂不接待散客。
记者从通告中了解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旅行社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居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留宿、留住游客;严禁游客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留宿、留住、野营。
九寨沟管理局再次提醒游客,景区暂不接待散客。据悉,九寨沟景区连续达到每日游客接待上限,九寨沟管理局将严格按照“限区域、限流量、限时段、限方式”的原则,实行流量控制,日接待量严格控制在2000人以内。景区接待对象为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游客,且旅行社必须为游客购买意外保险;暂不接待散客。
3月8日,因地震关闭的九寨沟景区重新对外开放,开放以来,每日游客接待连续达到上限。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